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申报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09:00至 2023年09月27日 16:30
指南状态: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 1
    专题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 2
    专题低碳工业及再制造
  • 3
    专题新能源汽车
  • 4
    专题低碳建造
  • 5
    专题负碳技术
申报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09:00至 2023年09月27日 16:30
方向1. 可再生能源
研究目标:
重点突破海上风电场效能提升、新一代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等关键技术,为本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
(1)研究大型海上风电场风力机组集群空间阵列布局优化关键技术、海上风电场全域高精度产电功率预测集成系统,实现大型海上风电场产电提升4%以上;(2)研究环境友好、高效稳定钙钛矿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关键技术、高性能钙钛矿薄膜关键材料和低成本大面积成膜工艺,实现平方米级钙钛矿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20%以上。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01日到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
  • 非定额资助
  • 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 300万元
    申报企业给予不低于1/1(专项经费/自筹经费)比例的经费配套支持
申报主体要求:
1.本市企业
方向2. 氢能
方向3. 新型储能
方向4. 新型电力系统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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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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