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申报时间: 2020年07月06日 09:00至 2020年07月30日 16:30
指南状态: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 1
    专题A类(科研开发类)
  • 2
    专题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申报时间:
2020年07月06日 09:00至 2020年07月30日 16:30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2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
  • 定额资助
  • 每项资助额度 30万元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 6、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申请人应满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件。
  • 7、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0-01-01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 8、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8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6年1月1日后入境。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鉴于今年突发的疫情,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年1月1日至7月23日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 9、为加快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服务于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及本市基层卫生机构的医务人才,可由所在单位优先推荐。
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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