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申报时间: 2020年06月03日 09:00至 2020年06月22日 16:30
指南状态: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 1
    专题“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
  • 2
    专题“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 3
    专题“一带一路”技术转移服务领域合作
申报时间:
2020年06月03日 09:00至 2020年06月22日 16:30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目标:
重点资助“一带一路”国家的青年科学家,来沪与我市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上海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长期合作。
支持领域:
自然科学领域。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
  • 定额资助
  • 每项资助额度 30万元
  • 其中50%的费用须全额用于外籍青年科学家。
申报要求:
须接收1名国籍为“一带一路”国家的青年科学家(不包括曾放弃中国国籍人员)来沪累计全时从事12个月及以上的科研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方科研带教人员,外籍科学家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项目;外籍青年科学家应在国籍所在国家和地区拥有从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应未满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承诺资助期间全时在沪从事科研工作;优先支持上海市科委已立项的“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须提供外籍青年科学家的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联络方式,国籍证明(护照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在项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英文材料须附中文译稿)。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已承担“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5、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按相关提示,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 6、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 7、本指南中的“一带一路”国家具体以“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所列国别清单为准。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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