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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空天海洋科技领域(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申报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00 至 2025年01月24日 16:30
指南状态:
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1
专题
航天运输系统
2
专题
空间信息
3
专题
民用航空
申报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00至 2025年01月24日 16:30
方向1. 下一代可复用航天货运飞船关键技术研究
申报项目
研究目标:
为满足未来经济高效的空间货物运输需求和大规模空间科学研究需要,提升空间货物下行运输能力,加快推动空间站运营和空间科学技术成果产出,助力空间资源获取利用等,研究形成具备上下行货物运输能力的下一代可复用货运飞船方案,可与现有空间站实现对接,并具备未来功能拓展能力,可复用次数大于5次,货物上、下行运输能力分别不低于1.8吨、2吨,完成全流程返回半物理仿真验证。
研究内容:
开展下一代可复用货运飞船的结构设计、再入姿态控制与返回轨道设计、减速系统设计、回收着陆系统设计、热防护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基于地面关键样机与高保真多物理场数字化相结合的全流程返回仿真系统。
执行期限:2025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
资助
拟支持不超过
1
个项目,
申报企业给予不低于
1/2
(专项经费/自筹经费)比例的经费配套支持
申报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本市企业。
方向2. 轨道转移运输飞行器在轨快速加注技术
申报项目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附件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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