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5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9日
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01:00 至 2025年10月29日 08:30
指南状态: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 1
    专题重点合作地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 2
    专题技术协同攻关与成果示范应用
  • 3
    专题能力提升与需求挖掘
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01:00至 2025年10月29日 08:30
方向1.本征多功能聚酯复合纤维成形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方向2.亚东鲑鱼三倍体规模化制种技术与养殖示范
方向3.牦牛奶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示范
方向4.霍山石斛品质提升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方向5.氟化试剂的连续流开发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 9、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24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技术合同,且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须上传提交。
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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