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01:00 至 2021年12月09日 08:30
指南状态: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 1
    专题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应用及保存研究
  • 2
    专题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研究
  • 3
    专题实验动物福利相关技术研究
  • 4
    专题动物模型研究、开发和应用
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01:00至 2021年12月09日 08:30
研究目标:
建立新型人源化大鼠模型,开发肿瘤及病毒相关免疫治疗的临床前实验动物资源平台;研究裸鼹鼠生物学特性,形成标准的种质资源。
研究内容:
新型人源化免疫缺陷大鼠创制及人源免疫细胞分化发育鉴定研究;裸鼹鼠肾脏功能及先天性肾脏钙化特性研究。
执行期限:2022年03月30日至2025年03月30日
经费额度:
  • 非定额资助
  •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万元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 7、同一法人单位限报4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 8、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在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涉及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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