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和化学试剂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24年10月30日 16:30
指南状态: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 1
    专题科学仪器研制开发
  • 2
    专题科研试剂研制开发
  • 3
    专题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00至 2024年10月30日 16:30
方向1:高端光谱仪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
重点支持高端光谱仪关键零部件研制、整机产品技术难点攻关,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样机研制开发,形成可靠性及稳定性好的商业化产品,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并达到一定销售额
研究内容:
研制面向光电子芯片光场调控性能分析需求的时空角分辨光谱仪器,功能应涵盖角分辨(≤0.02 rad)、波长分辨(≤1 nm)、时间分辨(≤200 fs)、Mueller矩阵测量(误差≤5%),并配套光场调控散射矩阵、拓扑特性、光子能带和芯片关键结构参数计量算法。研制极紫外光刻胶光化学反应超快光谱仪器,极限时间分辨率≤100 fs,测量动力学时间范围1 ms,泵浦光最短波长≤13.5 nm,探测光谱范围240 nm-10000 nm,系统真空度≤1×10-4 mbar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0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
  • 非定额资助
  • 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 500万元
    申报企业给予不低于1/1(专项经费/自筹经费)比例的经费配套支持
申报主体要求:
1.本市企业申报
方向2:高端质谱仪研制开发
方向3:高端色谱仪研制开发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 6、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 8、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 9、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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