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申报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01:00 至 2024年09月27日 08:30
指南状态: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 1
    专题宽禁带与超宽禁带半导体
  • 2
    专题智能机器人技术与系统
  • 3
    专题基因编辑与治疗
  • 4
    专题新型抗体药物
  • 5
    专题低维超材料
  • 6
    专题脑机接口技术与应用
申报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01:00至 2024年09月27日 08:30
围绕宽禁带半导体碳化硅功率、氮化镓射频与功率等特色方向,结合汽车、卫星宇航等产业应用,开展关键材料、器件前沿技术攻关。围绕超宽禁带半导体氧化镓材料与功率、氮化铝材料与射频、金刚石材料等特色方向,面向汽车、电网、通信以及更前瞻场景,开展材料和器件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和标准测试能力建设,建设中试量产平台,支撑完整产业链构建。
执行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实验室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2、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 3、申报单位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建设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4、择优推荐的实验室应符合《管理办法》各项筹建条件。包括: (1)围绕国家与本市战略导向,面向科学前沿和未来产业方向,培养和发展本市新质生产力,定位清晰,名称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于宽泛,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合理。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具有代表性,牵头组织、高质量完成过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科技任务,产生过获得应用的重大创新成果,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地方创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人员须在40人以上,积极引育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和博士后。实验室主任全时在实验室工作,人事关系原则上须在依托单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5.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市科委和有关推荐部门提交建设申请。同一实验室只能通过单个部门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同时须上传部门推荐函,无推荐函的不予受理。联合组建的实验室原则上不超过2家申报单位,且要求联合组建的相关单位提供实质性合作协议。 6.有关推荐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不超过3家(注:有关推荐部门为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须体现部门特色,并按优先度进行排序,于2024年9月17日前确认推荐实验室,并将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实验室清单提交市科委。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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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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