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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01:00 至 2022年12月28日 08:30
指南状态:
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1
专题
面上项目
2
专题
原创探索项目
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01:00至 2022年12月28日 08:30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申报项目
支持目标:
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进一步巩固本市科学技术发展基础。
执行期限:2023年03月3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定额
资助
每项资助额度
20
万元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3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面上项目:2020-2022年度未获得过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原创探索项目: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并将推荐意见(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和意义,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7、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附件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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