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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高水平机构建设运行计划“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2日
申报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01:00 至 2025年10月17日 08:30
指南状态:
申报未开始
征集范围
1
专题
光计算芯片与系统
2
专题
具身智能
3
专题
公共卫生大数据
4
专题
复杂结构件装备精密制造
5
专题
绿色燃料制备
6
专题
非能动核安全系统
7
专题
海洋清洁资源
8
专题
原子级制造
申报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01:00至 2025年10月17日 08:30
申报项目
建设方向:
面向高性能、低功耗计算芯片攻关,突破传统冯诺依曼架构算力瓶颈,发展具备高速、高并行、低延迟优势的新型光计算技术。以光计算、边缘计算、异构计算融合创新为导向,统筹推进新型计算架构、关键器件集成、算子算法设计、系统优化软件与应用拓展等方向的系统性创新,建设芯片-算法协同平台。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择优推荐的实验室应符合《管理办法》各项筹建条件。包括: (1)围绕国家与本市战略导向,面向科学前沿和未来产业方向,培养和发展本市新质生产力,定位清晰,名称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于宽泛,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合理。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具有代表性,牵头组织、高质量完成过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科技任务,产生过获得应用的重大创新成果,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地方创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人员须在40人以上,积极引育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和博士后。实验室主任全时在实验室工作,人事关系原则上须在依托单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6、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市科委和有关推荐部门提交建设申请。同一实验室只能通过单个部门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同时须上传部门推荐函,无推荐函的不予受理。联合组建的实验室原则上不超过2家申报单位,且要求提供实质性合作协议。
7、有关推荐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不超过3家(注:有关推荐部门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须体现部门特色,并按优先度进行排序,于2025年x月xx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实验室清单提交市科委。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附件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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