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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申报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01:00 至 2024年09月19日 08:30
指南状态:
申报截止
征集范围
1
专题
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应用及保存研究
2
专题
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研究
3
专题
实验动物福利相关技术研究
4
专题
动物模型研究和开发
申报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01:00至 2024年09月19日 08:30
申报项目
研究目标:
建立实验动物新资源培育和评价技术体系,拓展实验动物资源。
研究内容:
采用基因组学等技术,育成群体近交系数不低于60%的小型化、白化猪新品系,并建立100头以上种群,及其遗传学性状和生物学特性数据库。须完成相关种质资源的冷冻保藏及实验动物新资源登记。
执行期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7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
资助
拟支持不超过
2
个项目,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
200
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1.已获本市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限报1项。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9、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0、项目产生的疾病动物模型等实验动物资源须提交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保种库保存。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附件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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