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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科学仪器”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6日
申报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01:00 至 2025年09月01日 08:30
指南状态:
申报未开始
征集范围
1
专题
科学仪器研制开发
2
专题
科研试剂研制开发
申报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01:00至 2025年09月01日 08:30
方向1:高端量子仪器研制开发
申报项目
方向2:高端显微镜研制开发
申报项目
方向3:高端色谱仪研制开发
申报项目
方向4:高端电化学仪研制开发
申报项目
方向5:高端样品前处理仪研制开发
申报项目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8、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9、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附件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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