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类脑智能”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申报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1:00 至 2025年07月09日 08:30
指南状态:申报未开始
征集范围
  • 1
    专题类脑智能产品研发
  • 2
    专题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
  • 3
    专题颠覆性技术研究
申报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1:00至 2025年07月09日 08:30
方向1:类脑融合视觉传感器
研究目标:
面向XR等智能终端应用需求,研发高帧率、超低功耗、低延时、低数据量的类脑融合视觉感知芯片,突破传统视觉感知技术的物理限制,提升像素集成度与双通路数据输出质量,在智能终端、具身智能等场景实现应用。
研究内容:
研发新型融合视觉传感器技术。研制类脑融合视觉传感器芯片,分辨率不低于VGA,等效帧率不低于1000帧,感知功耗不大于50mW,感知延时不大于5ms,同等帧率下数据量降低10倍;面向智能终端、具身智能等视觉应用场景,实现不少于两个场景的应用验证,并实现小批量量产。
里程碑1:
完成类脑融合视觉传感器芯片流片测试和两个场景下企业用户的应用验证,取得应用验证用户测试报告。
里程碑2:
完成类脑融合视觉传感器产品量产流片和不少于2个客户导入,实现不低于10万片销售。
执行期限:2025年07月31日至2027年07月31日
经费额度:
  • 非定额资助
  • 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
    申报企业给予不低于1/2(专项经费/自筹经费)比例的经费配套支持
  • 项目启动拨付30%;完成里程碑1并通过节点评估,拨付专项资助经费40%;完成里程碑2并通过项目验收拨付专项资助经费30%。
申报主体要求:
1.本市企业牵头。
方向2:仿生视觉可重构芯片组件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投诉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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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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